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通知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请根据通知要求广而告之师生,并按时上报各项材料,表格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hnjmjwk@163.com。
一、重修对象
有过考试违规、旷考及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在校学生及已结业(原则上结业两年以内)学生,一律采取课程重修制度。(特别说明:本学期已参加科目补考的学生不得申请本次该科目的重修,以后学期再申请; 重修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分不够或考核不通过请遵照每学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通知 http://jwc.hceb.edu.cn/n5/1626.html 执行)
二、重修开课原则
1.原则上每门课程重修申请学生数达到5人及以上方可开课,重修申请学生未达到5人,本学期该门课程不开设重修班,以后学期再申请。(说明:学生已申请但不开设重修班,开课学院教务办务必电话短信通知申请学生)
2.以前开设但现已不再开设的课程,若申请人数少于5人,可予以重修。
3.每位学生一学期最多可申请5门课程重修。
三、重修方式
重修方式统一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各门课程均由课程负责老师从“智慧职教”“智慧树”“超星”“蓝墨云班课”四个平台任选其一创建线上班课作为教学管理平台,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全权负责该课程学生学习与考核认定。
[说明]——体育课:大一大二在校生采取线上创建班级,线下开班学习与考核(可单独开班或跟随教师现授课班级完成线下学习),重修学习课时(含考试)不得少于该课程正常课时的1/4;大三实习及其他离校学生采用线上建班开课,线下到校考核。
四、重修工作流程安排
(一)重修申请时间:3月9日09:00--13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提交重修申请(学生)
需重修课程学生在接到学院重修通知后,应于3月9日09:00--13日17:00期间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提出课程重修申请,填写并发送《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给所在二级学院重修QQ群。特别说明:学生填写重修申请表信息务必严格按照正方系统中课表信息规范全部填写,所有信息不得写简称。
各学生所在学院联系方式 |
财务管理学院重修QQ群 |
936359580 |
工商管理学院重修QQ群 |
322973023 |
工程技术学院重修QQ群 |
823496899 |
旅游管理学院重修QQ群 |
687259353 |
澳门十大正规网投平台重修QQ群 |
551503246 |
国际教育学院重修QQ群 |
983771593 |
(三)确定重修科目负责老师(教务处、教务办、教研室)
1.各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把关审核并统计本学院需重修课程的具体人数和科目后,于3月16日17:00前报送《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教务处hnjmjwk@163.com邮箱。
2.教务处统计全校课程重修申请表,按照课程开课学院分类汇总,于3月17日22:00前将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附件3)反馈给各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
3.各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收到本学院需开设的重修课程汇总后,反馈给本学院涉及到的重修课目教研室负责人,请各教研室确定各重修课目负责老师。
(四)创建线上重修教学班,上传教学资源(重修课程老师)
1.各重修课目负责老师从“智慧职教”“智慧树”“超星”“蓝墨云班课”任选其一创建线上班课作为教学管理平台,并详细记录课程邀请码。
2.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可自行选择引用“智慧职教”“智慧树”“超星”“蓝墨云班课”平台资源库已有成熟课程的全部或部分(课程名称不一定同名)作为重修课程的学习资源,也可选择自行开发创建学习资源。
3.3月19日17:00前向开课学院教务办提交创建的“线上班课邀请码”信息。3月29日12:00前在“线上班课”里上传该科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表+学习与考核要求+至少该课程1/4课时的教学资源”。
重要说明:负责老师创建的线上教学班级,务必要能做到监督和管理学生学习过程。学习过程建议可通过教学视频学习完成进度、学习互动情况、课中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监督管理。每门重修课程,除期末考核外,要求学生至少提交3次课后作业或作品(大三及其他不在校学生的线上体育课上传学习活动视频),教师评阅并反馈学生,所有线上教学活动务必详细保留活动记录。
(五)通知学生加入班课(教务处、教务办)
1.各开课学院教务办统计好各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创建的“线上班课邀请码”后,于3月23日17:00前将本学院开课的《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hnjmjwk@163.com邮箱。
2.教务处统计汇总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登记表》后,3月24日17:00点前向全校师生发布本学期《全校重修课程开课信息表》。各二级学院广而告之并通知学生于3月29日12:00前利用邀请码加入指定“线上班课”进行学习。(说明:逾期未成功加入重修“线上班课”,不再接受补录)
(六)重修学习时间:3月30日--4月25日
(七)重修考试与成绩认定
考试时间: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均为4月26日08:00--4月27日17:30。
重修课程考核与成绩认定均由重修课程负责老师负责。成绩=平时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成绩构成比例由老师自行确定。重修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八)重修成绩录入
重修课程负责老师将本班重修学生总评成绩汇总到《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附件4),4月30日12:00前本人签字确认后交至开课二级学院教务办。各开课二级学院盖章后于5月7日17:00前提交至行政楼112室成绩管理负责老师,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教务办共同录入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重修申请表 (学生填写)》.xls
附件2:《课程重修申请汇总表 (教务办填写)》.xls
附件3:《重修课程开课信息表》.xls
附件4:《课程重修成绩汇总表(重修负责老师填写)》.xls